2020年吉林省法院机关补充招聘文职人员公告(22人)

2020-08-12 10:06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20年吉林省法院机关补充招聘文职人员公告(22人)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法院机关工作需要,现就2020年度吉林省法院机关补充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吉林省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补充招聘方式、职位及数量

  吉林省法院机关此次补充招聘采取校园定向招聘方式,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22名,人选一般以本地户籍为主。

  四、资格条件

  (一)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5.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推荐、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推荐

  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报名并推荐人选。

  (二)速录技能测试

  根据报名和学校推荐情况,按照招聘职位数1:2比例确定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员。速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及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拟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及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及格线以下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依法与省法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法院年度财政预算。文职人员实行“三等九级”的职务序列管理,各项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3200元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等因素动态调整,并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

  七、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jl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http://www.jlsfjy.cn)为本次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信息发布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331100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7:0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 12 日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吉林省公安招警笔试招生简章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公开课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