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26 08:40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四平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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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面向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吉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以优化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工作岗位全部为审批服务岗位,男女不限。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1.四平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男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
4.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8.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三)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7月25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二)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三)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然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经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由报考本人送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考试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招考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6人,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26人,则需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选按拟选调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七、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接受培训后上岗工作。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必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本次选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二、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政策咨询电话
0434-36510050434-3266398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 时间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简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 | 职务/职称 | ||||
工作期间奖惩情况 | |||||||
上一年年度考核情况 | |||||||
报名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并已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签名: | ||||||
选调单位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注:简历从参加工作以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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