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6 12:43:1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政府
镇赉县关于面向1999-2000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公告
镇赉县关于面向1999-2000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公告
为了加强县城内社区、城管、物业、棚改和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解决我县1999年-2000年所有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需求,现将面向1999-2000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了落实信访属地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地一次性安置好1999-2000年所有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在招聘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合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透明办事、阳光操作,切实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的原则,确保工作规范、严密;坚持一次息访的原则,报名人员需与镇赉县人社局签订《息访承诺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招聘岗位
1.县城内社区协管员岗位。
2.县城内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
3.县城内物业协管员岗位。
4.县城内棚改征收协管员岗位。
5.县城内政务服务中心协管员岗位。
三、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一)县城内社区管理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县城内社区管理工作。
2.完成县城内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城内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县城内城市管理工作。
2.完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城内物业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县城内物业管理工作。
2.完成镇赉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城内棚改征收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县城内棚改征收工作。
2.完成镇赉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城内政务服务中心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
2.完成镇赉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公告
招聘相关事宜将在镇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镇赉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条件
1.以“委托”、“定向”方式培养的1999年—2000年所有的毕业生(不含统招、并轨和自费等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4日至6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6月16日、17日、18日休息,6月23日、24日不休息)。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会议室(民生大厦7楼永安东路799号),联系电话:0436-7301006。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本人档案。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镇赉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处需本人手写。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和有效证件,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报名人员需确认县人社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和《送达回执》,无异议后签署《送达回执》和《息访承诺书》。逾期未签署《送达回执》和《息访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和信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准考证发放。由县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考试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镇赉县第一中学校。
3.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分数线。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考试聘用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并列成绩按同一名次计),依名次选择岗位。考试成绩在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公布。
七、体检、终审与考察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个人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单,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和信访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及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终审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1.体检、终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的,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福利待遇
1.通过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与镇赉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镇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镇赉县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镇赉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镇赉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和镇赉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不纳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和“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十、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镇赉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2018年镇赉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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