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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送养的那些事

2018-03-19 14:47:18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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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送养的那些事

  关于送养的那些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看见一些关于收养的案例,一些家庭当出现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会将自己的孩子卖给一些家庭,而这些家庭由于不孕等情况也急于想要一个孩子,二者往往一拍即合,那么这种达成协议的送养行为合法吗?

  私下收养孩子虽然从形式上看,满足了部分家庭无力抚养小孩,和部分夫妻不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送养及收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种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收养小孩必须要通过福利院办理手续,私下捡、收养是不合法的。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想要获得收养的资格,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者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我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规定,收养小孩必须办理相应的收养登记手续,需要提供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的证明等资料。

  2.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同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发现送养者、领养者私下达成收养协议的行为不符合法律有关收养的规定,其收养行为不合法。有偿的收养行为更不可取,一旦送养的儿童系通过不合法渠道送来,则送养人与收养人均有可能涉嫌犯罪。

  【模拟题1】(多选)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可以成立非法拘禁罪

  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小手指,而丁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解析】A选项中,不符合收养协议中的收养规定,收养法规定,收养者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私下的收养行为并不合法。B选项中,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有为钱某减少损失的行为,并且没有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构成了无因管理。C选项中,孙某放弃自己的人身自由行为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并不违背孙某的真实意愿,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此题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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