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11:45:48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吉林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4)
3. 各地区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市(州)级认定机构统一向省级管理机构提出证书征订申请。各级认定机构要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做好登报挂失、《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等纸质材料存档,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模块中进行登记,以此作为向国家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信息系统中的证书补发换发统计时间统一按照春季1月1日-6月20日,秋季7月1日-12月20日执行,各认定机构需在此期间进行补发换发信息登记。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部署,下半年将继续在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除已进入试点的通化地区、梅河口市、辽源地区、白山(市区)、白城(市区)以外,2017年新增白山、白城其余县(市)及长春部分市区进入试点,试点工作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1.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2.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申请对应所学专业以外的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3. 本年度新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 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号)。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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