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14:34:4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1907人)
2017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省共设置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977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1408 名,其中:省直单位385名、市州1023名。共设置参公工作人员招录职位426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499名,其中:省直单位90名、市州409名。(以发布的《职位简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检两院警察、公安机关警察、森林公安警察、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并注明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达到要求的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等,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以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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