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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8)

2015-08-19 10:53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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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8)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国籍的概念;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 平等权

  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的效力;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二、 政治权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三、 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四、 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

  六、 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 依法纳税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定义;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国家机构的体系。

  二、 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 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务院

  一、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 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 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二、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会议制度。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领导体制;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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