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3 10:05:26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延边州民政局
2014吉林省延边州民政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1人公告(3)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到州人社局审核备案。
九、工资、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单位承担部分由州财政局核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不核定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个人取暖费。
十、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中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民政局网站(http://www.ybzmzj.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民政局党办0433-2355008
更多信息请访问: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原标题:2014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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