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2012-03-26 10:02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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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意见》要求,经吉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地区公开选拔一批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
  一、公选数量、职位
  这次公选共选拔10名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采取非定向方式,不规定具体职位,全部考生放在一起比较,择优选拔。
  二、选拔范围、方式
  本次公选面向吉林市县(市)区,市直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公选采取“一推双考、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推荐数量不限,也可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经组织审查后,进行考试和考察,最后由市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并进行上岗前培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到40岁:
  ①2009年以来曾两次被确定为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或被评为市、县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县(市)区党委年度考核至少一次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②2009年以来曾荣获吉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个人奖励或荣誉称号,或荣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直以上部门授予的个人奖励或荣誉称号。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参照认定。
  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2.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需任市直(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正处级、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市直(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副处级、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市直(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正副处级、县(市)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3年以上;市直和中省直事业单位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相当于副县级以上干部,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4年以上,或相当于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累计3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任职时间可放宽一年。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 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2日。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公选资格条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需填写《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可在江城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jc-dj.gov.cn),打字填写一式三份,连同报考人员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由本单位集中上报市公选办。个人自荐的,需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各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德才表现严格把关,要把真正优秀的年轻干部推荐上来。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步进行。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领导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60%。笔试安排一天时间。试题以主观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领导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到及格线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通过《江城日报》、吉林市江城党建网公布。
  2. 面试。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公选职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按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领导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三)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最后总成绩。按照公选职位数量与考察对象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当考察对象最后1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江城日报》、吉林市江城党建网公布。
  (四)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综合排序,由市委组织部按公选职位数量与票决人选1:2的比例,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人选。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后,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由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选工作由吉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聘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参与公选工作的监督。设立12380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六、其它事宜
  1. 市公选办受理报名、咨询等事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市公选办办公地点:市委2号楼214室,联系电话:0432—62010393。
  2. 报名截止时间:4月2日下午4:30分。
  3. 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5日各单位党委(党组)派人到市公选办统一领取准考证。
 
 


吉林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

 

附件:

吉林市公开选拔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 下载

公开选拔副县局级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汇总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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