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

退出
4006-01-9999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讯 > 公告资讯 > 考试快讯

201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最高人民法院(3月7日)

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从成绩查询网站下载打印)。4.个人近期免冠1寸正装彩色照片2张。5.《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招录公务员登记表》。6.已获得的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现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及职务、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待业人员需提供存档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地址、联系方式)。现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报名时填写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请将以上材料于2018年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请在信封注明“公务员资格复审材料”)。考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7日下午2:00至5:00。请考生携带以上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门口准时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地点。

职位数据

学历可报职位分布

更多

招录人数最多的职位

更多
推荐课程
红领决胜A笔面全程协议班B(枣庄)-走读

红领决胜A笔面全程协议班B(枣庄)-走读

红领决胜A笔面全程协议班A(枣庄)-住宿

红领决胜A笔面全程协议班A(枣庄)-住宿

红领决胜A笔试全程营(枣庄)-走读

红领决胜A笔试全程营(枣庄)-走读

免责声明:华图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登录
验证码

*新用户登录即视为注册,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手机号,可用于登录华图旗下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