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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深圳海关(2)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深圳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关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开发与维护”职位要求的计算机水平资格证书。  5.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笔试准考证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另附成绩单。  以应届身份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具备派遣资格的证明(详见附件2)。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已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到深圳海关文体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8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4号至27号(详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8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深圳海关文体中心。地址:深圳市和平路1087号。乘车指引详见附件4。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安排  体检于3月1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体检通知书(体检前一天发放)于当天上午按时到达深圳海关文体活动中心,届时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能测试安排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并在我关门户网站公布。考生需携身份证,于测试当日按时报到,报到地点为深圳海关文体中心。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或无法接收到短信通知,请及时调整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2.参加抽签及面试时,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领取)。  3.考生从面试当天上午开始集中封闭,抽签靠后的考生封闭时间会较长,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提前告知家人等)。面试期间所有考生的随身物品将统一保管,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参加面试。  4.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测的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5.其他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及深圳海关官方网站。  深圳海关联系电话:0755-84398368、84398385  传真:0755-84398657  邮箱:szkaolu@customs.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派遣资格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3:各职位面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附件4:考生参加面试乘车指引  深圳海关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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