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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准考证号姓名职位代码职位名称面试分数线面试时间374122106223尚悦0903002001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5.22月27日上午374122107325李璨0903002001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5.22月27日上午374121330823潘荆龙0903002001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5.22月27日上午374121332723张佳斌0903002001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5.22月27日上午374133250826杨璟0903002001吉林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5.22月22日上午374132256006李殿鑫0903003001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7.52月27日下午374123027413刘宇0903003001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7.52月27日下午374121313130吴佳松0903003001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7.52月27日下午374123021709王芳0903003001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7.52月27日下午374121325117邵岩松0903003001黑龙江省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107.52月27日下午  二、资格复审  2月26日下午1:30-17:00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东北电监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和平广场南口,3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于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东北电监局3楼会议室(候考室)。请参加面试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上午面试考生8:00进入候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考生13:00进入候考室(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三)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考察和体检  (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1:1比例确定一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对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wangyongjun@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  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3年2月24日将《放弃面试声明书》附后(应有本人签字)书面材料传真至东北电监局办公室(传真:024-23148999),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确认收到材料。  如2月22日17时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经核实考生意见不明确或核实时按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将按规定通知递补考生参加面试确认。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将记录在案。  (二)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乘车路线  乘坐火车的考生:在沈阳北站下车,乘坐247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北行约200米。沈阳站下车,乘坐环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至和平广场南口(步行约100米)。  (四)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24-23148993  联系人:王勇军、刘博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热点推荐  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专岗专训辅导课程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汇总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专项专训辅导课程  2013国家公务员面试21天起飞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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