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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5日(星期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wangrui@nbciq.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宁波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如:张三确认参加宁波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15日前传真至0574-87021725或发送扫描件至wangrui@nbciq.gov.cn。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1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报到时间:2014年3月9日(星期一)9:0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3.报到地点:金纬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甬兴东路16-18号,详细信息见附件2)。  4.面试时间:2014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地点:金纬酒店,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  6.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职位代码职位名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面试入围分数线 备注0601682001宁波局分支机构卫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1周斌682211720326121.6 吴梦杰682212290919 丁金良682233021118 王云锋682233235208 洪浚扉682233332417 范磊682234119512 曾祥龙682236711216 曹文青682237681026 牛计伟682244331610 0601682002宁波局分支机构卫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2曾欢682233248607118.3 黎杨682243148106 廖通682244331611 0601682003宁波局分支机构动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黄斌682233016014122.4 魏良君682233022319 卢一松682233048524 余一军682233125402 卓俊杰682233233907 王备桃682237544208 胡鹏翔682241035718 王志豪682241173109 王健羽682243146602 0601682004宁波局分支机构植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1杨鹏682211791205119.5 邓启得682233033116 臧宪朋682233050913 徐骏682233136117 文生巧682242098513 吴进一682261222805 0601682005宁波局分支机构危化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贾鼎嗣682231282416132.7 王轶682232114427 徐慧丰682233042711 袁树威682233225903 郑少彧682233720106 饶伟682236041410 田靖682237421723 李腾682237443028 孔亚鲁682237543928 0601682006宁波局分支机构食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1杨倩682211720628133.5 杨笑宇682211762921 刘粟甸682211941303 蒋丹蕾682233111503 徐坤682233131712 李瑶682233234215 周颖超682233235717 郑皓文682233722219 王欣欣682237211116 王钰682237651617 0601682007宁波局分支机构文秘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施力诚682233016610140.4 董婧怡682233332902 冯韵蕾682237461409 0601682008宁波局分支机构新闻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高蕾682211470214128.9 彭卯欣682211600226 侯维维682223132429 顾姜凤682233022401 章依群682233052725 沈燕芸682233242912 房国媛682237370721 丁俊涛682244331510 熊丽682244331513 0601682009宁波局分支机构法律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方草682211680811128.1 夏黎黎682211681516 李畔682211711129 李雨濛682211721030 李瑞康682221771309 孙冰洁682222164207 郑淑淼682231282311 符晓雯682233112225 王志682233136912 谭东立682234191926 殷嘉682234192406 徐晓梅682242175901 0601682010宁波局分支机构信息化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张博皓682233020107127.7 车辉682233028003 李孝敏682233088226 陈灵682233100520 章淼松682233134124 傅强682236632804 0601682011宁波局分支机构财务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金琦682233138630130.2 丁乾峰682233230708 江静涛682233237207 周纳川682233239327 谢米乐682233250624 刘春晓682237256103 0601682012宁波局分支机构世贸政研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忻波682233241920130.8 徐寒昕682233340929 朱彦如682239341101 0601682013宁波局分支机构综合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王珊妮682211580419123 王乐682231282129 马亮682232070903 夏小燕682232121914 姬冬梅682233221403 范维维682233221801 丁之恬682233237817 王瑜682233238809 李晓兵682237231227 范思齐682242045122 0601682014宁波局分支机构植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2钱游659232242626100.7调剂0601682015宁波局分支机构食检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2孙小莉682232270717109.2 刘大畏682234063924 管晓敏682237512119 0601682016宁波局分支机构文秘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2李娟682232360104109.6 储星星682233115408 陈琪682237654714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食宿、交通自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联系人:王瑞、张炯  电话:0574-87021729、87021733  附件1: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附件2:面试地点地图和乘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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