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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5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5年2月24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电子邮箱hncbjlrc@163.com。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5年公务员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5年2月24日17:00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0)。  4、如考生面试确认后,应积极主动配合招录单位按时邮寄面试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等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影响面试工作的,我单位将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人事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并电话确认。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1、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奖惩情况、学科成绩、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如考生报考时未就业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现已就业,除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013年和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7号807室。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1006号信箱,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邮编450008,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复审  3月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为考生资格复审时间,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到局劳动人事处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排序):准考证号姓名职位代码职位名称面试入围分数线480241262801张正601480001办公室政务秘书132.4480241262918余扩伟480241262928方凯丽480221300519肇启航601480002物管处物资管理科员128.6480241035302王超凡480242084104杨长安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9:00时,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侯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中天迎宾馆12楼(29路、82路公交车黄河路花园路站)。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程序。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因而影响面试相关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联系人:张巍  联系方式:0371-63285220、15838355910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  附件:  放弃面试声明书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该声明传真到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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