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面向天津大学定向招录2024届选调生公告
2023-10-09 14:05 吉林吉林选调生考试 来源:天津大学就业信息网
吉林省面向天津大学定向招录2024届选调生公告
为吸引优秀人才到吉林干事创业,打造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吉林省决定面向天津大学开展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24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位
由吉林省委组织部入校工作组在选调招录考试后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在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扎根吉林、建设吉林、服务吉林的坚定信心。
3.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高等教育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③高等教育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5.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适当放宽2岁。
6.本科阶段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其中省直部门和长春市职位要求本科阶段为高考第一批次录取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学历(不含专升本)。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列为选调对象;与选调部门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1.选调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选调程序后,根据招录职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生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在选调单位入职工作,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
3.选调生录用后,设置10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重点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逐人制定跟踪培养计划,综合现实表现情况,有针对性提出培养使用意见。对表现突出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4.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工作2年,可挂职担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选调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可结合个人意愿选派基层担任领导职务。
5.录用到省直机关和各市州机关(不含长春市)的选调生,提供安家补助并偿还助学贷款。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录用到各市州机关(不含长春市)的选调生,在省级选调政策基础上,同时享受本地有关政策;录用到长春市的选调生单独享受长春市有关政策。(详见附件2)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考生填写《吉林省定向招录2024届选调生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审核盖章后,扫描(拍照)为JPG图片,网上报名时上传提交。
2.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10月20日8:30至10月31日16:00,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6日8:30至11月10日24:00期间,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组织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9:00—11:00,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卷,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如报考人数较多,11月12日(星期日)继续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权重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吉林省定向招录2024届选调生推荐表》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安排在天津市,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5.选择职位。在学校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择,选择职位时应符合职位所列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选择职位后签订就业协议并列为考察人选。对未选到合适职位的考生,凡有意愿继续参加吉林选调的,可根据空余职位情况进行调剂,并按照工作流程补充签约。
6.组织考察。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的解除就业协议。
7.体检公示。考察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选调人选。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等原因形成职位空缺的,将视情况组织调剂递补。
8.录用审批。2024年7月31日前,待选调人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个别延期毕业考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取消资格,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23818、88776865
技术咨询电话:0431—81952345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