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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第二批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10-07 11:05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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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第二批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2023年度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的程序安排,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对后续环节进行安排。

  一、(第二批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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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5.监督举报电话:

  0433-2839000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补录

  1.本次招聘结束后,综合成绩保留至2024年3月31日前有效。

  2.在此成绩有效期内如岗位出现空缺需进行补充招录时,按照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录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其中,如出现空缺职位无补录人员时,可以从本次报考其他职位(不限制原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该空缺职位,被补录到该职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报名职位的递补资格。

  3.本次招聘各环节中已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再进入补录环节。

  三、考生须知

  1.拟聘用人员以及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延边林区/拟聘用人员公示】2023年度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第二批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公告-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jlsfes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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