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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2.3号)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3-03-23 14:53:32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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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2.3号)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3〕49号),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2.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校已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拟将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下午13: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BIM产业学院一楼103教室。(导航搜索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3号门进入。)

  二、资格复审上交材料

  1.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2.3号),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国外学校毕业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国外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与国内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不一致,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成绩单(中文)、非报考单位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明,及其出具的国外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的证明材料(签字)。本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提供本硕博连读证明;岗位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考生,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镰刀斧头的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岗位条件中要求职称的考生,需提供职称证。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签订《承诺书》,签名处为手签。

  三、其他要求

  1.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账号为: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密码为:A+手机号后六位。3月28日前测试完毕。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加入QQ群(复审现场扫描加入)。

  3.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电话:0431-80578232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承诺书.doc

  附件【心理健康测试二维码.jpg

  原文链接:关于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2.3号)资格复审的通知-长春工程学院 (c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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