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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笔试的通知

2022-09-19 09:16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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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笔试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及文职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就笔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应试人员请于2022年9月22日8:30至9月24日7:00,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ilinkaoshi.com,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三、笔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顺利进行。

  1.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应试人员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防护意识、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疫管理,非必要情况下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域,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试人员须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以及自身和家人身体状况,留意新冠肺炎感染者活动轨迹,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者,应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考前应登录“吉事办”小程序,如实完成“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应试人员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涉及的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员或口岸城市人员的,请严格遵守核酸检测频次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考前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应试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国务院客户端” → “各地防控政策”及时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政策,也可拨打“国务院客户端” → “各地防控政策” → “进入长春市”页面上的“疫情防控咨询电话”,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的,应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执行相关防控政策。

  2.严格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应试人员须严格执行“落地即检” “三天两检”政策,在考试考前72小时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两次核酸采样时间间隔须达到24小时以上(以采样时间为准),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须均为阴性。

  (9月24日参加考试,9月22日上午9时及以后必须采样检测,24小时后,9月23日上午9时及以后再采样检测一次,但须确保第二次检测结果于9月24日入场前获取)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打印纸质版的“吉事办”小程序核酸检测结果截图,纸质报告或截图下方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并由本人签字捺手印。

  3.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纸质版核酸检测结果,接受测温,并主动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持有符合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实名认证的“吉祥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体现出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按防疫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应试人员未持有或持有不符合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吉祥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经排查询问评估、具有不允许参加考试情形的,以及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界定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尚未排除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者,正处于集中隔离状态的人员,正处于封控区内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卡),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等情况的应试人员,须经现场研判。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严格遵守考场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考生在进行人脸识别时须摘下口罩,识别成功后要重新佩戴好口罩。应试人员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应试人员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米以上。

  5.严格惩治瞒报、误报行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文件执行。考点所在地政府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考试期间有关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应试人员应当随时关注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请广大应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6.应试人员须于考试当日提供《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承诺书”中考生签字处需本人签名,上交日期为考试当天。

  四、笔试其他要求

  1.本次考试不提供文具,请应试人员携带笔试需要的黑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应试用品,严禁将电子类设备包括智能手表、电子手环、计算器和平板电脑等带入考场。考场不设置物品存放处,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请严格遵守时间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

  附件: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2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cclqz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70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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