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安招警公基备考之刑法适用范围
2022-03-16 13:1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2022公安招警公基备考之刑法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适用范围
首先,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之为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总称。它关系到一个国家行使管辖权和刑罚权,涉及到国家的主权问题。
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重点)
该部分知识的重点在于刑法里对“地”的概念,包括一般的水陆空,也包括船舶和航空器和大使馆、领事馆。同时还在注意什么是行为地和结果地。
例1:中国的飞机飞到美国上空乘客打架中国是否有管辖权?有,因为发生在中国的航空器,基于属地管辖拥有管辖权。
例2:甲在中国一枪打死在朝鲜的乙,中国是否有管辖权?有,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即可基于属地管辖拥有管辖权。
法条注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2、属人管辖
犯罪主体是中国人,地点是在中国领域外,须强调例外情况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还要注意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例1:周立波2017年1月19日凌晨在美国长岛因开车使用手机,被警方拦截搜查,从车上搜出枪支与两袋古柯碱,被控非法持有管制药物、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名。
法条注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3、保护管辖(了解)
该部分知识点强调犯罪主体是外国人,要与属人管辖主体区别开来。故适用我国刑法的条件有:
第一,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被犯罪;
第二,行为触犯的是重罪(最低刑在三年以上);
第三,双重犯罪原则(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例1:中国人甲在法国被法国人乙强奸,我国有管辖权。
法条注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普遍管辖(了解)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例1:甲是国际大毒枭,一日在西湖边游玩时被我国警察抓获,我国有管辖权。
法条注释:《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二)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重点主要集中在于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1、刑法的溯及力
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一个犯罪行为在本法之前,审判在本法之后,此时原则上要使用旧法,即法律没有溯及力,从旧;但旧法处罚比新法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此时要使用新法,即从轻。
法条注释:《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例题: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从轻原则
C.从旧兼从重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并且依照新刑法关于失效的规定应当迫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迫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新刑法不认为是犯那成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刑法。新刑法实施以前。依照行为时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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