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技巧 >

阅读模式

2022公安招警公基知识之追诉时效概念

2022-01-18 08:49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22公安招警公基知识之追诉时效概念

  一、追诉时效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五年;②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十年;③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追诉时效十五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追诉期限的延长

  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四、追诉期限的中断

  追诉期限的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关于追诉期限的延长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虽然南医大杀人案已经过去了28年,但是麻某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躲避追捕,逃避侦查,所以小编认为,本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凶手麻某终会受到应得的惩罚。

  当前,正值抗疫新冠肺炎的关键时刻,众多的医护人员,奔赴在抗疫的第一线,将一个个患者从死亡边缘挽救回来。看到网友一条留言小编感到非常痛心:“女主人公如果当时不遇难,或许今天会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医护人员,当前也许正奋战在抗疫第一线。”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吉林省公安招警笔试招生简章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公开课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