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49人资格初审安排通知
2021-10-12 18:0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网络
2021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49人资格初审安排通知
根据我公司《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通化地区文职人员公告(吉外招2021006号)》,至2021年9月29日16:00,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已经结束。所有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请应聘者本人按以下时间安排和初审提交材料要求,准时到达现场。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初审要求
请应聘者注意,如有以下情况均视为未通过资格初审:
1.未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
2.网上报名信息及现场资格初审环节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
3.网上报名成功后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
4.非应聘者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
5.现场资格初审时,未按招聘要求提供本人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的;
6.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规定被限制出行而不能到达现场的,或其他不符合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条件的。
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1.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本次现场资格初审将按网上报名顺序,分时间段安排进行。请应聘者务必按指定时间到达现场,本次现场资格初审不另设其他时间,不接受应聘者二次补充材料递交。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务必记录好网上报名时的本人“报名序号”,如有遗忘,请及时登录:报名与查询系统2021006,查询并记录。
3.现场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本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在通化市,将按应聘者“报名序号”分配到场日期和时间段,网上报名序号排列规则为:2021TH00XXXX,本次现场审核时将按报名序号的后四位数字顺序分配参与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请应聘者按本人“报名序号”对应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将按对应时间段人员的到场先后顺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请予以配合。
三、现场资格初审材料
请应聘者准备并携带如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1.报考所需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需应聘者本人登录学信网下载近一个月内有效的版本并打印),海外学历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5.有检察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并由所属机关人事部门盖章(无相关工作经验者,无需提供此项);
6.应聘者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021006)》《健康承诺书(2021006)》《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2021006)》(请点击:吉外招2021006号,在页面下方下载上述3份附件并用A4纸单色打印,由本人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现场资格初审时,如必备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则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核。
四、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需现场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五、咨询电话
0435-3478599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者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招聘有关要求,资格初审现场有序排队,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进行现场招聘活动时,所有应聘者均需主动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体温测量,如体温超过37.3℃,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该应聘者进入资格初审现场。
3.如因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导致本次现场资格初审不能如期进行,我司将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并将通过吉林外服官方网站和吉林外服招聘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通知,参加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务必及时关注。
4.本次招聘的后续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仍将通过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吉林外服官方网站和吉林外服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发布,应聘者本人须及时关注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5.关于本次招聘,请查阅我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通化地区文职人员公告(吉外招2021006号)》。
●吉林外服郑重声明●
根据我公司《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通化地区文职人员公告(吉外招2021006号)》所开展的招聘活动,现做以下严正声明:
1.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中介代理”等机构进行辅助招聘,请广大应聘人员不要相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个人或其他组织,请广大应聘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全过程,我公司除现场资格初审当天收取考试费用外,不再收取任何“手续费”“安置费”“培训费”等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被聘用者,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在招聘信息发布时及招聘活动过程中,均向应聘者书面告知并提醒相关内容。
3.我公司历次招聘信息皆通过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公司许可,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招聘活动乃至诈骗活动的行为均属侵权和犯罪行为,我公司在此要求上述行为人立即终止其不当行为。针对未经我公司许可、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招聘活动乃至诈骗活动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发布的职位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用工单位及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谢绝任何商业用途及其他平台、机构的转载、宣传。如经允许转发,需保留我公司版权声明。
特此声明。
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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