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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及聘用的公告

2021-10-09 16:46: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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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及聘用的公告

  按照《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及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一)体检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实填写《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详见附件2)并打印,本人手写签名,与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一并,在体检当天核验身份时交工作人员备案。

  (二)体检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除《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外还需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有关证明。以上均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体检。

  (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体检当天白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三、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6日早7:20时;

  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具体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联系电话:0436—3339110。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2.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3.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500元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4.体检前8—12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5.体检时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6.参加体检的考生需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在体检过程中执行医生指令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复检和递补

  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组织考察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参加体检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10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报到证交招聘单位进行档案审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实地考察的,应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与《考生档案审查结果说明》一并交市人社局备查,市人社局备案无异议后,转交回招聘单位,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及档案审查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

  五、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2021年11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2.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度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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