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2021002)——人员公示(1)
2021-08-24 15:33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未知
2021年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2021002)——人员公示(1)
根据我公司《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公告(吉外招2021002号)》,按照本次招聘程序的要求,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对后续环节进行安排。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
5.监督举报电话:
0432-62489399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补录
1.本次招聘各考试环节结束后,应聘者综合成绩至2024年7月31日前有效。
2.补录时,将根据用工单位的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本次考试报考相应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补录考察环节,并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人员名单。
3.本次招聘中无人报名、无合格人选或经补录后仍无合格人选的职位,可以从报名同一用工单位的其他职位且满足补录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征求应聘者同意后补录到该职位。被补录到该职位的人员视为放弃原报名职位的递补资格。
4.本次招聘各环节中已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再进入补录环节。
三、应聘者须知
1.拟聘用人员以及符合补录条件的应聘者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与相关招聘环节,视为应聘者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应聘者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咨询电话:
0432-62489399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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