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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

2021-07-23 08:58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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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

  在法律知识考试中,经常会遇到关于侦查、审判等相关考点的题目,这些知识点实际上都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如果各位考生对于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能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将对大家的解题有重要的帮助作用。今天,我们就给大家梳理下一般的刑事案件(以公安机关管辖为例)办理的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包含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四种类型,当然,除了侵占案件外,其余三种均要求不得造成严重后果。自诉案件的流程比较简单,在此不做过多赘述。下面我们重点来看一看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

  当一个具体的案件发生后,涉及到的第一个环节是立案。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如果有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就会立案。立案也是整个刑事案件办理环节的起点。

  立案后,紧接着进入到侦查环节。侦查实际上就是我们俗称的破案,也是一个收集证据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公安机关为代表的侦查机关会采取很多的侦查手段进行侦查,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搜查、通缉等,为了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些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是我们考试中经常会涉及到的考点。

  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会将相关的案件材料汇总整理移送给检察院,整个刑事案件进入到第三个环节审查起诉。在此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标准的会提起公诉,不符合起诉标准的,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如果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案件将进入到第四个环节审判。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为人民法院,法院的审判主要包含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评议和宣判等几个阶段。

  整个刑事案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了无期徒刑,那就需要把罪犯送到监狱执行;如果被判处了管制,那就需要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等等。所以在执行这个环节,常考点就是各个刑罚的执行机关。具体来说,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拘役、余刑不足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由公安机关执行;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由监狱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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