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文职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07-09 10:17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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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文职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公开招聘文职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山市交通运输局招聘2名文职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订立3年劳动合同。分配到局机关科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实发工资为4000元(五险一金缴纳后实得工资)。
二、招聘环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或编辑出版学专业,特别优秀的人员,专业可以适当放宽;具备三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有市级及以上报刊机构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三篇以上。
4.具有履行文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文职工作的。
(二)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等方面。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都由市交通运输局自行组织,市人社局监督。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选拔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超出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由选拔单位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拔人选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8:30至7月16日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为白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地址:滨江南街636号,咨询电话:0439-3223956 0439-5117023。
3.报名提供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文职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以来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文字工作类材料、发表文章的刊物或复印件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选拔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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