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通榆华图 > 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1-06-24 10:38:5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榆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以自然人的意思能力为前提,即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差异。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如,一个三岁小孩,能否成为房屋买卖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

  分析:可以,因为对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要求,主要须确定的是出卖人或买受人是否为民事权利主体。三岁孩子是民事权利主体,但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要成为合同中的出卖人或买受人的重要前提是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法定代理人代理只是涉及到他民事行为能力的部分,由于他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妨碍他成为民事权利主体。当然,三岁孩子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成为合同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答案,不可以。

  法律关于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规定,性质上属于强行法,是否享有,以及范围如何,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抛弃、限制、转让。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如果没有权利能力,就不是民事主体,也就无所谓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但并非所有的民事主体都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种类

  《民法总则》根据行为人年龄与智力状况的不同,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掌握时注意: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原则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并非所有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能力行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掌握时明确:

  ①关于年龄的表述,明确应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而不是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因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以下”包含本岁,而“不满”不包含本岁。

  ②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主要是指“参加工作”的,不包括打零工、打短工以及得到大额捐赠和遗产。

  ③不满16周岁的公民,即使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不能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13周岁的国家青年队的乒乓球运动员,虽然其收入足以作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但同样不能认定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实践中要了解的问题:

  1、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如,乘公共汽车,购买必要的用品。与其年龄及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进行。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包括事先同意和事后追认,因此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属于无效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诈术使他人相信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

  1、明确“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表述,而不是“8周岁以下”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包括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情况。所以,除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的民事行为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施实的民事行为仍然作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处理。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施实的民事行为,其在实际上没有意思表示的能力,不在意思表示的环境中,其民事行为自然为无效。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