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磐石华图 > 2021吉林事业单位备考资料_继承法考点全解析(2)

2021吉林事业单位备考资料_继承法考点全解析(2)

2021-06-16 09:47:4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磐石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21吉林事业单位备考资料_继承法考点全解析(2)

  三、继承权的丧失

  ★考点★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例题

  1. (单选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是( )

  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D. 因债务纠纷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注意本法条的第二项,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若不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可能不丧失继承权,比如,老王有两个孩子,王一和王二,老王命不久矣,王一却因债务纠纷把王二杀害,王一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不丧失对老王遗产的继承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90后华某因身患肝癌晚期命不久矣,其遗产由其母钱某,其妻子阎某和两个智力有障碍的孩子一华和二华继承,当时妻子阎某已经怀孕了,便为胎儿保留了遗产份额100元。不久,华某死亡,阎某伤心过度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出生12小时后便不幸死亡,这100元应()

  A. 由钱某继承

  B. 由阎某继承

  C. 由一华和二华继承

  D. 由钱某、阎某、一华、二华继承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胎儿出生时是活体,所以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100元,由胎儿继承,属于胎儿的个人财产,在胎儿死亡后,其个人财产由其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即其母亲阎某继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以上是2021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全部内容,更多吉林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添加吉林华图微信客服psht2017或拨打电话65668855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2021吉林事业单位备考资料_继承法考点全解析(2)】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