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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柳河三支一扶考试备考:刑法分则知识5

2021-06-15 11:21:0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柳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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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柳河三支一扶考试备考:刑法分则知识5

  村民余某为还赌债,将自己不满14周岁的女儿卖给了人贩子。则余某的行为: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拐卖儿童罪

  C.构成诈骗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分数:10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根据题干,余某为还债,将自己女儿卖给人贩子符合“拐卖儿童罪”相关规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余某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题干中的余某没有骗取财务,不构成诈骗罪。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余某将女儿卖给人贩子符合犯罪要件,属于犯罪。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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