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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二十五)

2021-06-11 10:12:2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临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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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二十五)

  1.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方某的狗将童某咬伤,且童某及其父并不存在过错,故应由方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选择A选项。

  2. 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

  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

  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他的弟弟

  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

  ④吴某应聘时因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起诉至法院

  A. ①②③B. ①②④

  C. ②③④D. ①③④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法定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①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物权法》第六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可知林某已经拥有手表所有权,而后可以无偿将其赠与弟弟。②符合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张某在妻子终止妊娠四个月提出离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③排除。《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选择B选项。

  3.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收养法》。《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排除。《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选项符合第(二)项,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B项排除。《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题干因有父母遗嘱,全部家产应依照遗嘱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项排除。《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这对夫妻虽然有一名健康的男孩,但由于收养对象是孤儿,收养行为合法。因此,选择D选项。

  4. 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是()

  A. 杨某碰到走失儿童小赵,未经其同意将其照片印制在寻亲广告上

  B. 学校未经学生小王同意,将其获奖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

  C. 报社未经省委书记同意,将其视察民情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

  D. 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知,侵犯公民肖像权需满足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条件。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因此,选择D选项。

  5.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赢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 挪用公款罪B. 挪用资金罪

  C. 职务侵占罪D. 贪污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张某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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