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简介:
夸美纽斯(1592~1670)捷克伟大的民主主义教育家,西方近代教育理论的奠基者,出身于一磨坊主家庭。年轻时被选为捷克兄弟会的牧师,并主持兄弟会学校。三十年战争(1618~1648)爆发后数十年被迫流亡国外,继续从事教育活动和社会活动。他尖锐地抨击中世纪的学校教育二号召”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提出统一学校制度,主张普及初等教育,采用班级授课制度,扩大学科的门类和内容,强调从事物本身获得知识。他的代表作《大教学论》是近代最早的一部教育学著作,标志着近代独立形态教育学的开端。
2、著作:
《母育学校》、《大教学论》、《语言和科学入门》、《世界图解》
3、观点:
1. 教育的目的和作用。(1)一方面,教育的目的是人为来生做准备,这是他宗教性的教育目的;另一方面,他又有现实性的教育目的,即教育要使人认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以便享受现世的幸福。(2)关于教育的作用,夸美纽斯认为,一方面教育是改造社会建设国家的手段,另一方面教育对人的发展也有巨大作用。
2. 教育要适应自然的原则。所谓教育适应自然,就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在夸美纽斯看来,自然界存在一种“秩序”即普遍规律,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教育活动必须与自然界的普遍规律相适应。教育适应自然,还包括教育必须适应儿童身心的特点。
3. 提出了普及教育的思想。夸美纽斯指责当时的学校只是为富人、贵人设立的,穷人、贱人被排斥在校门之外。他要求学校向全体人们敞开大门,不论富贵贫贱,一切男女青年都应进学校。
4. 教学原则。他把教学的原则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直观性原则;激发学生求知欲原则;巩固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系统性和循序渐进原则。
5. 此外,夸美纽斯还提出了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