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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公务员常识之食品安全法

2021-05-24 10:49:3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汪清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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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公务员常识之食品安全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与食品健康,在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出现的几率也越来越高,本篇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的考点,做好准备。

  考点一:为了维护和促进健康,预防慢性病,应养成清淡饮食的习惯,膳食中要少油、少盐、少糖。建议健康成年人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25-30g,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g,添加糖摄入量不超过50g。

  考点二:即使是纯粮酿造的白酒,过量饮用同样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增加患高血压、中风等疾病的风险。

  考点三: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考点四: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考点五: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考点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考点七: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考点八: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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