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桦甸华图 > 国家公务员考试:再现给定资料的内容可否抄录原文-

国家公务员考试:再现给定资料的内容可否抄录原文-桦甸华图

2021-05-13 09:40:4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桦甸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再现给定资料的内容可否抄录原文-桦甸华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再现给定资料的内容,可不可以抄录原文?

  再现资料内容包括摘要、复述、归纳要点、指出主要问题、归纳主要观点等,目的是如实反映资料的内容与精神。要根据题目的有关限制条件决定是否抄录 原文。一般来说,作答此类“再现资料内容”的问题,可以抄录原文,有的还必须抄录,才能正确体现原文要点,但题目明确要求“不得抄录原文”的就不能直接抄 录,要进行某种形式的变通和改造,以不同于原文的面貌写入答案;题目要求“不能整段整句抄录原文”的,可以部分地引述原文,如引用不完整的句子、引用句子 中的某些成分——词语或短语等。前提是要仔细审题。
添加桦甸华图客服微信了解更多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资讯,免费领取报考资料!
桦甸华图微信:19969533065/19969533066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再现给定资料的内容可否抄录原文-桦甸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