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15:36:4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白城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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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务员申论文章中的常见观点性错误
应试不能免于无错,作文难以尽求完美。从申论考试文章论述题应试作答的实践来看,考生的错误五花八门,立意不准、论点不全面、观点不明确等症状比比皆是。这些问题,反映了考生思维能力不成熟,在理论、常识和写作素养方面欠缺。
申论考试的文章,文体一般为论说体,无论是否具备完整的文章结构,均可视为议论文。在议论文中,作者的观点就是文章的论点,因此,所谓观点性错误,也就是论点的错误。
申论作答中的观点性错误,即论点方面的错误,根据其性质、重要程度、层次关系,可归纳为以下四种表现:
一、立意错误
即立意不正确,主题出现原则性、方向性错误。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一个段落(或一个句群、一个段落集合)的中心论点错误,可以从文章的标题、文章或段落、句群、段落集合的主题句看出来。
申论作答中发生的立意错误,通常表现为答案主题与试题题意的背离。
第一种情况是根本对立,答案的论点与根据题意应当采取的论点背道而驰、南辕北辙。
如2006年吉林省申论考试要求就“如何认识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写一篇文章。有考生的题目是《侵犯公民权益的户籍制度必须取消》,中心论点是现行户籍制度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侵犯公民权益,必须立即取消。这里用“激进”代替了“渐进”,用“取消”代替了“改革”,与作答要求中“渐进的过程”这一提示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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