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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021-05-06 16:40:2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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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导读】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教师招聘考试的一些知识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大家可以参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进行相关的复习,小编在这里祝大家金榜题名!

高频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张某是一名教师,不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答案】D

  【考点归纳】

  1.教师的一般权利

  (1)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2.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权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3.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义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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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高频考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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