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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招警考试法律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2021-05-04 15:35:3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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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招警考试法律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 犯罪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同时也

  侵犯了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 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 行为方式不同: 招摇撞骗罪仅限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方式, 诈骗罪则不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

  (3) 所获非法利益不同: 招摇撞骗罪行为人骗取的利益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 诈骗罪的行为人骗取的利益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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