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0:27:3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靖宇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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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从香港局势看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最近香港的局势牵动了十四亿中国人民的心,诸如“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我也支持香港警察”,“我们都有一个爱豆叫阿中”等新浪微博热搜体现了十四亿中国人的爱国之心。说到香港局势,就要提到我国对于香港的一个政治制度,即特别行政区制度。对于备考事业单位的同学来说,既要关注时事新闻,与时俱进的与党、与国家一条心,也要在面对时事新闻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发现和考试相关的内容,串联起相关的知识点,全面系统的备考。
一、香港问题的缘由
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战败的清政府和英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了九龙半岛以南地区给英国。1898年,英国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新界租约》,租借新界99年,期限截止1997年6月30日。
1982年-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解香港问题经过多次谈判,于1984年签订《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自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同时,中国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
二、关于“一国两制”
所谓“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在中国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是“两制”的前提。
一国两制的提出最早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但是最早应用于实践是在1997年7月1日解决了香港问题,其后又于1999年12月20日解决了澳门问题。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一)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体现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享有以下权利: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享有独立的外交权以及防务权,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以及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二)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备案与被发回的效力问题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做修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真题测试】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下列有关我国国家制度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A.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
C.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和国防、外交管辖权
D.社会主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解析】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特别行政区不享有独立的外交权和防务权。故本题C选项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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