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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常识判断“正常的”做题技巧

2021-04-20 08:48:5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抚松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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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常识判断“正常的”做题技巧

  谈常识判断技巧很多都是在实在不知道这个知识点的情况下去总结的一些提高蒙题正确率的方法,想在前面几篇就先提一下,后面我们再来总结正常的做题技巧。本篇想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找“题目题干与选项关联性”来提高正确率的方法。

  例1:柏拉图认为处于变化之中的事物不是真正的存在,持这种理念的人会认为以下哪项最真实( )

  A.一棵树

  B.勾股定理

  C.人的照片

  D.关于马的概念

  解析:本题选B。本题是2017年试题。我们先来看题干,变化之中的事物不是真正存在的,那么不变的事物就是真正存在的,这里最核心的就是“不变”这个词语,我们再来看选项,树是要生长的肯定是变化的,勾股定理是既定的几何定理,不会再变的定理,人的照片也是会变旧发黄的,马的概念肯定会不断完善的,毕竟人的认知会不断地更新。所以分析下来离“不变”最近的观点便是勾股定理,所以选择B。

  例2: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解析:本题选B。本题为2016年试题。先来看题干提到“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立马反应出有实际年龄限制,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这个界限不是很清楚,那么直接来看一下选项表述,二十周岁、三十五周岁没有特殊情况明显成年了,肯定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先把CD选项排除了。再来看A、B选项表述,年龄属于差不多的,一个是贩毒,一个是过失,明显贩毒非常严重啊,肯定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啊,而B选项还解释了是过失,所以肯定选B。

  语言文字真的很神奇,稍微有一点不同便能解释出很多含义,就能代表很多东西,做题的时候一定要重点关注题干和选项中的关键词,找到最符合语意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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