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9 10:28:2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白山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21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部分试题二-
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不包括()
A. 公民在年老时
B.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C. 公民在疾病时
D. 公民再丧失劳动能力时
2. 下列有关宪法宣誓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A. 作出该决定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C.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宪法宣誓时,其宣誓仪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组织
3. 关于宪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但并非都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B.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C.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等职权
4. 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A. 撤销
B. 改变
C. 改变或撤销
D. 发回重议
1. 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质帮助权。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可知,作出该决定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A项正确。根据《决定》: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B项正确。根据《决定》:八、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C项正确。根据《决定》: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D项错误,是主席团组织而不是委员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3. B【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该项说法错误,当排除。
B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该项说法正确,故当选。
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该项说法错误,当排除。
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该项说法错误,当排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4. A【解析】本题考查人大常委会职权。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以上就是【2021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部分试题二-】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