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7 14:45:2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高新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A.国内法和国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知识。
第二步,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内,由特定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则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式一般为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以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等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B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以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C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以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程序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D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公职备考资讯,联系高新华图教育 微信:htyouzi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金宇大路万龙城华图教育一楼
咨询电话:0431-85101256
以上就是【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指导:古代科技成就常识梳理。(4.17)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