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伊通华图 > 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期限

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期限总结_伊通华图

2021-04-12 11:04:0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伊通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期限总结_伊通华图

  行政处罚法期限总结

法条原文 考点 期限
1,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行为处罚时间 2年
2,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处罚决定书交付时间 ①当事人在场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②当事人不在现场应当7日内送达当事人
3,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举行听证会有关期限 ①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②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4,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缴纳罚款时间 15日
5,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罚款上缴国家的时间 2日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考生,有问题可以联系伊通华图。

  伊通华图电话:19969533028

  伊通华图微信:15500442010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期限总结_伊通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笔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