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0 15:07:2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辉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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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基备考: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长期未订立书面合同后果探讨
用人单位出于自身考虑,经常拖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由此产生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此劳动合同法均有相关规定。首先,劳动关系明确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均属合法,因为合法,因而首月工资即应为双方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标准工资,倘若用人单位首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作为惩罚自第二个月起至订立书面合同月份,用人单位须每月支付劳动者双方约定或相关规定标准工资的双倍,最长至第十二个月,由此除去合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时间,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时长即为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倘若第十三个月及之后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即我们俗称的铁饭碗合同。由此可得结论,用人单位如果长期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既可能导致工资的加倍支付,也可能导致合同性质的改变。例如某人2018年2月1日进入某单位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问双方劳动关系何时建立,截止订立书面合同时单位须支付劳动者多少工资?答案即为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于2018年2月1日,自用工之日起首月内须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自第二个月开始罚双倍工资,故3月1日至8月30日共6个月,单位须支付劳动者12个的工资,加上最初第一个月应支付的标准工资,该段时间中劳动者共可获得13个月工资。
小张已入职超过六个月,甲公司一直以小张尚在试用期为由,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虽未签订劳动合同,小张与甲公司已建立劳动关系
B、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C、若入职一年内,甲公司仍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小张有权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D、若入职超过一年,甲公司仍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正确;试用期最长不超六个月,B正确;小张有权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段就是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C正确;入职超过一年,应视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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