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3 16:42:3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事业单位考试__公基备考: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重要考点】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重要提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强调:关注事实真相,禁止造谣传谣!
想要了解更多备考知识,可以关注卫星华图,微信号:wxht81864889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考试__公基备考: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