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16:11:2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辉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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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公务员行测知识:时政常识真题3
张某为某校在读大学生,现年22岁,无经济来源,两年前向李某借款2万元,现在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应该由()来偿还这笔借款。
A.张某的父母
B.张某所在的大学
C.张某与其父母
D.张某本人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题干中,张某现年22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应对自己的借款行为承担偿还责任,虽没有经济来源,但作为债权人的李某只能向张某要求偿还。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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