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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备考指导--民法

2021-03-18 15:03:0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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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备考指导--民法

  --民法

  图说·民法

  题说·民法

  2018.3.31-四川成都-单选-4.关于民事主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财团法人一定是公益法人

  B. 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工某在履行职权时与乙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

  C. 丙是社团法人,应有机关不是其参设机关

  D. 丁公司是戍公司的分公司,它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即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答案】D

  【考点】民事主体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故财团法人为公益法人,A说法正确。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权时与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B说法正确。社团法人,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由一定数目社员结合而设立的法人。基本特征是以社员为成立的基础,属于人的聚合体,应有的机关部门就是必须要有的,不是参照别的机关设置的,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虽然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故D说法不正确。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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