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0:46:25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补充公告
为了使广大考生准确把握是否符合2号公告岗位条件中的招聘范围,现做出如下释义:
一、招聘范围中“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中“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自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超过两年的,不在择业期时限范围内;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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