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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1-03-10 09:08:0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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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华图教育  佘鸿耀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这三种行为能力,我们如何来区分,他们各自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这是在考试中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

  我们在划分这三种不同的行为能力时可以有两个标准: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相对比而言,不同年龄阶段的自然人,他对自己行为的认知状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从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精神状态不同的自然人,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也会有所区别。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精神状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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