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09:17:2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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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晋公发(2018)15号
下列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A.晋公发(2018)15号
B.晋财发〔2018〕36号
C.晋办发〔2018〕03号
D.晋政发〔2018〕第2号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
第二步,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晋公发(2018)15号,其中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A项错误,不当选。
C项:晋办发〔2018〕03号,其中的序号不编虚位(即3不编为03),C项错误,不当选。
D项:晋政发〔2018〕第2号,最后的序号前不加“第”字,D项错误,不当选。
考点
公文
公文的基本知识
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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