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3 08:50:4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靖宇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年龄的规定_靖宇华图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定责任年龄
第一,负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负不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承担法律责任,但应从轻处罚,这是减轻法律责任的年龄阶段。
第三,完全不负责任的年龄阶段,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免除法律责任的年龄阶段。
二、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不负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负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处罚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醉酒人:醉酒的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年龄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③70周岁以上的;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例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 )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B. 65周岁以上的
C. 患有严重疾病
D. 怀孕的妇女
【答案】D
【解析】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③70周岁以上的;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更多资料及讯息请联系靖宇华图:0439-7238886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年龄的规定_靖宇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