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13:37:3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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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卫星华图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含义、特点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 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在我国宪法修改方面涉及三个小知识点:
第一,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宪法的修改有两个主体有权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三,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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