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30)-多选

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30)-多选

2021-01-04 13:29: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30)-多选

  多选题

  6.我国刑法中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 )作用的犯罪分子。

  A.组织

  B.策划

  C.指挥

  D.帮助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导作用的犯罪分子。

  因此,选择ABC选项。

  7.以下情形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有:

  A.江某晚上趁机潜入甲公司窃取了甲公司的奶茶配方

  B.蒋某违反了与乙公司的合同,把掌握的商业秘密卖给竞争公司

  C.丙公司明知叶某的凉茶配方是偷来的,仍然进行使用

  D.丁公司威胁宋某出卖其所在公司的工艺流程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重点罪名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A项:江某晚上趁机潜入甲公司窃取了甲公司的奶茶配方属于第一种情形。A项当选。

  B项:蒋某违反了与乙公司的合同,把掌握的商业秘密卖给竞争公司属于第三种情形。B项当选。

  C项:丙公司明知叶某的凉茶配方是偷来的,仍然进行使用属于第二种情形。C项当选。

  D项:丁公司威胁宋某出卖其所在公司的工艺流程属于第一种情形。D项当选。

  因此,选择ABCD选项。

  8.下列属于附加刑的有:

  A.罚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社区矫正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①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②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因此,选择ABC选项。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2023年吉林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吉林省事考资讯中心:jlhtsydw
最新考试资讯,权威备考资料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